各潛在投標人:
現我單位發布“蚌埠蚌山-寧波鄞州產業合作園(中創新能源產業園)建設項目”招標文件提出的疑問回復,具體如下:
疑問1:招標文件P51頁“投標人自2019年1月1日以來每獲得過一個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或建筑行業協會頒發的省級及以上建筑業優秀施工企業或先進施工企業獎項的加5分;本項滿分10 分”
問:我單位企業注冊地為天津市,天津市自2019年以來未曾評選過優秀施工企業,僅發布成績突出企業名單;我單位2024年在企業注冊地(天津市)獲得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發布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關于對2024年一季度成績突出建筑業企業進行表揚的通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關于對推動本市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成績突出企業進行表揚的通報》是否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回復1:滿足。
疑問2:招標文件評標辦法技術標評審中企業業績和信譽及實力“投標人自2019年1月1日以來每獲得過一個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或建筑行業協會頒發的省級及以上建筑業優秀施工企業或先進施工企業獎項的加5分;本項滿分10分”
請問:安徽省住建廳頒布的“安徽省優秀建筑業企業”是否滿足要求,2019年以后獲得的不同年度是否分別計分?
回復2:安徽省住建廳頒布的“安徽省優秀建筑業企業”滿足要求,2019年以后獲得的不同年度分別計分。
疑問3:關于業績需要提供的竣工資料要求為竣工驗收報告或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已完工證明。不同地區的竣工驗收資料名稱不同,如四方蓋章的竣工驗收記錄或竣工驗收意見書或竣工驗收證明書。
請問:(1)能體現設計、監理、施工、建設單位蓋公章的竣工驗收材料是否均予認可?(2)具有行業主管部門蓋章的竣工驗收備案表是否可以作為已完工證明?
回復3:(1)認可;(2)可以。
疑問4:招標文件量化評分表中企業業績和信譽及實力“2、企業信譽”第1條要求:投標人自:2019年1月1日以來每獲得過一個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或建筑行業協會頒發的省級及以上建筑業優秀施工企業或先進施工企業獎項的加5分;本項滿分10分。疑問: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安徽省交通運輸廳、安徽省水利廳聯合頒發的安徽省優秀建筑業企業獎項是否認可?請予以回復。
回復4:認可。
疑問5:第三章評標辦法中“表四、評分表”,規定“3)投標人自2019年1月1日以來,每完成一個房屋建筑工程獲得省級及以上優質工程獎(安徽省-黃山杯,外省等同黃山杯)” 請問: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頒發的“省建筑工程優質結構”獎,是否滿足評分獎項要求?
回復5:不滿足。
疑問6:第三部分專用合同條款中“7.5.2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約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逾期竣工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每延期竣工一天,承包人支付發包人合同價款的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工程延期28日以上的,每日按合同價款萬分之五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逾期竣工違約金的上限: ?!?請問:合同條款僅約定了日違約金計算,未明確逾期竣工違約金的上限,請明確違約金上限比例。根據本區域類似項目,建議違約金上限不超過10%。
回復6:違約金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款的4%。
原招標文件其他內容不變,本次內容作為本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給各潛在投標人帶來工作上的不便,敬請諒解。
蚌埠融興建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蚌埠市招標投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