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部門、單位,各市、縣(區)財政局,政府集中采購機構:
為進一步規范“徽采云”電子賣場管理,提高采購工作效率,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現將“徽采云”電子賣場各場館采購方式適用條件通知如下:
一、網上超市
1.集中采購目錄中備注“電子賣場”(除臺式計算機、便攜式計算機和空調機外)的品目,單項或批量采購預算在30萬元(不含)以下:采用直接采購、議價采購、單品牌競價、多品牌競價的方式。
2.集中采購目錄中備注“電子賣場”(除臺式計算機、便攜式計算機和空調機外)的品目,單項或批量采購預算在100萬元(不含)以下:采用多品牌競價的方式。
備注:1.集采目錄以外、分散采購限額標準以下的非政府采購可參照執行。
2.臺式計算機、便攜式計算機和空調機在框架協議結果確定前,單項或批量采購預算在30萬元(不含)以下的,應當在電子賣場采購,單項或批量采購預算在30萬元(含)以上的,應當委托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
二、框架協議館
1.臺式計算機、便攜式計算機和空調機:單項或批量采購預算100萬元(不含)以下的。
框架協議采購不能滿足需求的,單項或批量采購預算在30萬元(不含)以下的,應當在電子賣場采購,單項或批量采購預算在30萬元(含)以上的,應當委托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
2.乘用車:框架協議采購不能滿足需求的,應當委托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
3.服務類品目(集采目錄服務類品目中,備注為框架協議采購的6個品目):年度累計達30萬元(不滿30萬元的,可按相關預算支出管理規定和本單位內控制度自行組織實施),屬于小額零星采購的。
框架協議采購不能滿足需求的,應當委托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
備注:其他貨物和服務類品目,以對應的框架協議約定為準。
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生效。
安徽省財政廳
2023年12月27日
信息來源:安徽省政府采購網